政府信息公開指南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《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》,江蘇省國防動員辦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不予公開的外,凡與經濟、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,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。

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,特編制《江蘇省國防動員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,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建議閱讀《指南》。

一、政府信息的分類

本機關政府信息分五個類別:

(一)機構概況;(二)政策法規;(三)規劃計劃;(四)業務工作;(五)其他。

二、政府信息的編排體系

主要包括索引號、信息名稱、內容概述、生成日期、文件編號、發布機構、發布日期等項。

三、政府信息獲取方式

(一)主動公開信息

1、公開范圍。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,也可以到本機關申請查閱。

2、公開形式。主動公開的信息,主要通過網上公開形式,以法律、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主。網址為:http://mf.jiangsu.gov.cn。其余網上未公開的信息,除保密規定的以外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在線申請、紙質郵件申請、傳真申請或到本機關值班室問詢等方式向本機關提出申請。

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,除“法律、規章和規范性文件”信息以外,網上留存的期限為1年。超過留存期的信息,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可通過申請獲得。

3、公開時限。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,本機關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,最晚在法定的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日內予以公開。法律、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
(二)依申請公開信息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機關申請,主要通過網站、信函、傳真以及書面等方式獲取。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,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情況進行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

1、受理機構。本機關自2006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,受理機構為江蘇省國防動員辦公室網站或本機關值班室,辦公地址為:南京市寧夏路馬鞍山1號,郵政編碼:210013,受理時間為:周一至周五 8:30-11:30、13:30-16:30。受理機構聯系電話:025-86339689 ,傳真:025-83740013。

2、提出申請。申請人填寫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以下簡稱“申請表”)提出申請。《申請表》可以從本機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直接填寫或下載后填寫,也可以到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領取。

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,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、明確;若有可能,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、發布時間、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。

(1)在線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網站首頁-“信息公開”專欄-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”欄目,在線填寫《申請表》提交申請。

(2)信函、傳真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;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相應注明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。

(3)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,當場提出申請。

(4)特別程序。申請人申請獲取特殊信息、進行特殊咨詢的,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,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。

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。

3、申請公開辦理流程。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,予以登記,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,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;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,需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,并告知申請人,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。

4、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,本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:

(1)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,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、途徑;

(2)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,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,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、途徑和時間;

(3)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;

(4)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,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;

(5)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,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;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,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、聯系方式;

(6)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、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,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;

(7)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、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,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,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。